江苏正博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8吨电子级高纯、高丰度三氟化硼特种气体及系列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2018年)的要求进行本次公示。本次公示内容如下: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50亩,新建研发楼、生产车间、仓库、中控室、变配电站、污水池、应急事故池、界区外管等建构筑物,建筑面积约20110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环保、消防等设施。购置精馏塔、提纯塔、缓冲罐、废水处理系统、SIS系统、DCS系统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8吨高纯、高丰度三氟化硼特种气体、0.3吨碳化硼-10、副产品2吨高丰度三氟化硼-10的生产能力。
生产车间一的工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苯甲醚、三氟化硼,通过废气收集管线密闭条件下收集后送往1#“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龙8国际排气筒编号为FQ-1。
生产车间二的工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乙醇、氯化氢和颗粒物,清洗过程半密闭收集、打磨及筛分通过侧吸引风装置收集,收集效率95%,送往2#“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排气筒编号为FQ-2。
质检化验过程均在通风柜内进行,实验过程产生的少量废气经通风柜收集至2#“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收集效率为90%,尾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排气筒编号为FQ-3。
危废库废气主要污染物为苯甲醚,经引风装置收集至2#“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排气筒编号为FQ-3。
污水处理在运行过程中会产生恶臭气体,主要成分为NH3和H2S,密闭收集经过水喷淋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排气筒编号为FQ-4。
经以上措施处理后各污染物均能够达到相应的标准排放,预测结果显示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对当地空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本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氨氮、龙8国际SS、TN、TP、氟化物、全盐量,全部进入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及污水厂接管标准后,近期接管至泰兴市滨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远期接入新建工业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放主要指标(COD、氨氮、总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其他污染因子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最终排入长江。
本项目高噪声源主要来源于生产区的进料泵、输送泵、真空泵、搅拌机、压片机、球磨机、液压机、磨床等;废气处理系统的各类风机;公用工程车间的水泵和空压机等,其源强约为75~90dB(A)。本次噪声采取的控制措施主要有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减振、厂房隔声、消声、绿化降噪等一系列措施。这些措施的落实大大减轻了噪声污染,可以确保厂界噪声达标,龙8国际且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将按照固体废物的危险性分类收集和处理,综合处理处置率达100%,实现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本次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以下网址查看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和公众参与意见表: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评价范围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提出意见。
公众可通过公布链接获取公众意见表,也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直接到建设单位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意见或咨询有关情况。联系方式如下: